一、主任职责
1、负责煤炭安全精准开采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的运行与发展。
2、实行主任负责制,对单位的行政工作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、学术交流、机构建设、资产财物、人员聘任及对外开放等实行统一管理。
3、协同学术委员会制定工程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和近中期目标,组织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,并对计划的实施全权负责,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。
4、组织和协调工程研究中心的科研工作,重点抓好国家科技攻关项目、国家级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、国际合作项目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重大横向项目及访问学者基金项目的组织、申报、实施和检查。组织制定实验室开放政策,建立良好的开放环境,做好开放课题和访问学者基金项目的组织管理和检查工作,努力提高工程研究中心的开放程度。
5、积极推动和组织工程研究中心的学术活动,促进工程研究中心与国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单位和大型企业的国内国际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,申办国际学术会议等。
6、不断提高研究技术人员的科技工作和学术水平,对工程研究中心人员的晋升、奖励和调整提出建议,注意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人才,努力建设一支多学科交叉、专业结构合理、学术水平高、团结奋斗的研究队伍。
7、组织制定工程研究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,领导全室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,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,搞好成果管理、仪器设备管理和财务管理。
二、副主任职责
1、认真贯彻执行工程研究中心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。
2、副主任配合主任对该工程研究中心的行政工作、科学研究、人才培养、学术交流、机构建设、资产财物、人员聘任及对外开放等实行统一管理。
3、根据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规划和目标,确定各分单位的近中期目标,组织制定具体的建设计划,并对计划的实施全权负责,定期检查,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。
4、组织和协调各分单位的科研工作,重点抓好国家科技攻关项目、国家级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项目、国际合作项目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、重大横向项目的组织、申报、实施和检查。
5、积极推动和组织各分单位的学术活动,促进工程研究中心和分单位与国内外高等院校、科研单位和大型企业的国内国际科技合作和学术交流,申办国际学术会议等。
6、不断提高各分单位研究技术人员的科技工作和学术水平,对分单位人员的晋升、奖励和调整提出建议,注意引进和培养高水平人才,努力建设一支多学科交叉、专业结构合理、学术水平高、团结奋斗的研究队伍。
7、组织制定各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,领导分单位人员认真执行规章制度,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,搞好成果管理、仪器设备管理和财务管理。
8、支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与发展,按时将本分单位的研究工作情况报告工程研究中心。
三、综合秘书
1、协助主任和执行主任,负责工程研究中心运行管理相关的行政事务;
2、工程研究中心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;
3、工程研究中心的安全、防火防盗管理和意外突发事件处理;
4、国家科研项目的预算执行与审计等工作;
5、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公房管理工作;
6、各类会议的组织与接待;
7、工会事务管理和其它事务性工作;
8、组织人事,档案工作;
9、工程中心文件/文档管理和分发,工程中心印章/介绍信管理;
10、工程中心预算决算申报;
11、师资培养:各级各类人才项目等申报与管理,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计划组织与实施,客座教授/兼职教授聘任,职称晋升与年度考核、工作量和绩效考核等;
12、退休/返聘,岗位设置与聘任,人事信息管理与核对,新教师岗前培训,教师资格证申请等;
13、规章制度等工作方案的起草/修订;
14、年度总结和计划,发展规划制定和总结;
15、工程研究中心人员出境任务申报与管理;
16、来访专家接待、管理与服务;
17、工程研究中心网页管理维护;
18、行政例会和主任例会会议纪要,年度总结和计划,新闻稿等文字材料起草;
19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四、资源开采与利用技术组秘书(兼科研项目管理)
1、资源开采与利用类科研项目与课题的全流程管理工作,包含申报、合同签订、结题与验收、专利申报、报奖、奖励与惩处、数据收集与登录、报表等;
2、自设(开放)科研基金的组织与实施;
3、科研保密和质保体系管理工作;
4、科研合作机构的联络与管理;
5、科研平台的申报、管理与服务;
6、各类会议的组织与接待;
7、技术委员会秘书工作;
8、协助人事部门的科研口人才申报与引进工作;
9、科研成果的收集、统计、分析与管理;
10、资源开采与利用类专题/项目会议纪要;
11、根据工程研究中心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事务。
五、智能技术组秘书(兼设备管理)
1、智能技术类研项目与课题的全流程管理工作,包含申报、合同签订、结题与验收、专利申报、报奖、奖励与惩处、数据收集与登录、报表等;
2、科研平台的申报、管理与服务;
3、科研成果的收集、统计、分析与管理;
4、各类会议的组织与接待;
5、智能技术类专题/项目会议纪要;
6、做好仪器设备选型论证、招标采购和管理工作;
7、负责建立设备、仪器等固定资产台账,进行清点验收、登记核算、注明存放地点及使用者等建立使用记录、借出登记等管理制度。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调拨分配、对外开放、使用监督等管理工作;
8、负责实验室设备功能开发、定期检维护、安全保障等管理工作;
9、负责督促各试验单元建立操作规程、维护保养及使用管理制度和健全、实施实验室管理设备细则;
10、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补充申购、维修保养闲置报废管理工作;
11、根据工程研究中心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事务。
六、灾害防治技术组秘书(兼人才与对外交流管理)
1、灾害防治类科研项目与课题的全流程管理工作,包含申报、合同签订、结题与验收、专利申报、报奖、奖励与惩处、数据收集与登录、报表等;
2、科研合作机构的联络与管理;
3、灾害防治类专题/项目会议纪要;
4、工程资质的申报与管理;
5、人才引进与各类人才计划申报;
6、各类岗位招聘选留工作;
7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及职员职级晋升工作;
8、人员各类考核管理工作;
9、流动科研人员/外部专家管理;
10、国际交流/合作基地综合事务管理;
11、根据工程研究中心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事务。